《法學雜志》歷史沿革
至2010年7月,《法學雜志》已經走過了30年的風雨歷程?;厥住斗▽W雜志》30年,可以用“風雨兼程,弘揚法治,與時俱進,開拓創新”16個字來概括《法學雜志》所經歷的艱辛而輝煌的奮斗歷程。
一、創刊經過
(一)《法學雜志》創刊的歷史背景
改革開放之初,由于 “文化大革命”期間民主被踐踏、法制被破壞,致使我國幾乎沒有公開出版的法學期刊。然而,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隨著實行改革開放的方針,國家百 廢待興的形勢發展又急需一批法學期刊問世,旨在通過法學研究提高我國的法學水平,為立法、司法和執法服務。在此背景下,為適應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需 要,北京市法學會會同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和中央政法干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的法學家,以及首都一些著名的法律工作者,在北京市委和中央政法部 門的支持下,于1980年7月創辦了《法學雜志》,該刊由北京市法學會主編。許多剛從“五七”干校返京的老教授欣然擔任編委會成員和專欄編輯。偉大的無產 階級革命家彭真同志為雜志封面題字。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野戰軍政治部主任、著名書法家舒同同志也為雜志題字。1983年元月,彭真同志重新為《法學雜 志》題寫刊名,將前次題寫的繁體字“法學雜志”改為標準字體,沿用至今。
可見,《法學雜志》是伴隨著國家改革開放的需要應運而生的,是時代的產物,也是應廣大法學和法律工作者的要求,在首都誕生的一個代表著首都乃至全國法學和法律研究水平的法學學術期刊。它是我國法制建設歷程中的一個見證者和參與者。
(二)《法學雜志》的創刊過程
《法學雜志》的創刊是 伴隨著北京市法學會的成立而被提出來的。1980年1月11日北京市法學會成立,1月17日,在學會領導向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劉導生同志匯報工作 時,首次提出創辦會刊的問題。25日學會向市委宣傳部并市委領導提交了創辦《法學雜志》的請示報告。2月12日,在學會第二次常務理事會會議上,進一步研 究決定了《法學雜志》的辦刊方針,提出了編委名單,決定由謝邦宇、王珉燦、肖永清、關懷、高銘暄、吳玉璞、于浩成、張希坡、董成美、周道鸞、趙理海、潘漢 典、張仲麟、文伯屏、李長春、時偉超等17位同志組成第一屆編委會。28日,召開第一次編委會會議,研究辦刊和雜志名稱,確定刊物內容和其他具體事項。3 月8日,研究編委職責和分工、征訂要點和第一期試刊號的內容要點。4月10日,學會召開第二次常務理事會,研究辦刊中的具體問題,決定不試刊,年內出三 期,暫定為雙月刊。15日,召開雜志常務編委會,確定第一期截稿日期以及編輯、紙張、印刷、發行等具體問題。22日,再次向市委提交關于創辦《法學雜志》 的請示報告,并與市社科院、社科聯領導同志研究《法學雜志》的歸屬問題。23日,市委領導同志明確表示,只要自行解決編輯、出版、紙張、印刷、經費、管理 和發行問題,《法學雜志》完全可以公開出版發行。25日,根據市委領導同志的意見,召開編委會,通報情況,落實專欄文章,商議編輯制度等若干問題,并確定 創刊號發稿日期。當日晚,謝邦宇教授請舒同同志題寫了刊名。5月12日,召開編委會,討論發刊詞,由謝邦宇教授受命起草發刊詞。20日,召開編委會,通過 了謝邦宇教授起草的發刊詞,并請彭真同志題寫了刊名。6月1日,《法學雜志》第一期發稿。19日,召開編委會聽取創辦《法學雜志》的經過和第一期出刊情況 的匯報,研究辦刊中的有關問題,以及爭取成立法學雜志社的問題。7月初,《法學雜志》和廣大讀者見面。該期雜志共印刷10萬冊,自辦發行,當月銷售出3萬 多冊。因當時未拿到出版管理部門的正式準印刊號,暫不能公開銷售,只能依靠雜志的內部工作人員自行發行和法學界的老一輩法學家鼎力相助。8月29日,北京 市出版事業管理局下達通知,準印并限內部發行,印數10萬冊,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通過各種渠道在社會上出售。”9月24日,學會致函中央政法委員會,說 明因出版部門遲遲不下發準予發行的文件,造成雜志積壓5萬冊的困境,請求政法委和彭真同志給予支持,建議轉請司法部出面解決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劉復之同 志批示同意支持《法學雜志》刊物出版發行,指出法律刊物是少而不是多了。10月中旬,北京市委宣傳部下達批準《法學雜志》出版發行的通知,同意《法學雜 志》作為北京市的期刊,在全國政法戰線內部發行,暫自理紙張。11月10日,北京市出版事業管理局發出關于報刊登記的通知。從這一次辦理登記后,《法學雜 志》交由郵局公開發行。但是,《法學雜志》的編輯出版,特別是發行工作仍然面臨重重壓力,舉步維艱。直到1981年,學會新調入幾名研究人員全部投入辦刊 工作,同時,又專門配備了一名專門負責發行工作的同志,這樣,《法學雜志》才逐步開始從困境中走出來,向著健康發展的道路邁進。
雜志名稱的確定也是頗 費周折的。起初在名稱上提出過不少方案,多數同志主張叫《北京法學》,但經反復推敲又覺得未免地方色彩太濃,考慮到北京市法學會是繼五十年代成立的中國政 治法律學會之后在全國出現的第二個法學會,北京是首都,又是法學智力資源最集中的地方,所要辦的刊物更是粉碎“四人幫”以后在全國出現的首家法學期刊,如 果叫《北京法學》就不能完整地、充分地體現雜志立足北京、面向全國的辦刊方針。最后,經過大家反復的醞釀,便定名為《法學雜志》。定為該名的主旨是希望雜 志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要兼容理論法學與應用法學,形式多樣且生動活潑,尤其要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以爭取廣大的讀者群,增強雜志的生命 力。
1980年自7月以后 一共出版了3期,1981年才開始一年6期的正常運行。在此艱難的時期,彭真、彭沖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一批富有責任感的政界和法學界的老前輩楊秀 峰、王斐然、郭步岳、賈潛、魏文伯、陳守一、曹海波、謝邦宇等老同志,北京市委的相關領導劉導生同志、李林同志等,為《法學雜志》的創刊作出了重要的批示 和指示,付出了艱辛的努力和奉獻。應該說,沒有他們的支持、努力與幫助,《法學雜志》的創刊恐怕還要有更長的路要走。
二、《法學雜志》的發展歷程
(一)《法學雜志》發展歷程
綜觀《法學雜志》的發展歷程,可以分為四個發展階段:
1.創刊階段(1980年)
這一階段的主要情況已 在第一節的創刊過程中有詳細的記述,在此不再贅述。在此階段中,一些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和當時知名的法學法律工作者為雜志的創刊和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 貢獻。國家司法行政機關也為雜志的創刊給予了極大的幫助與支持。1980年11月11日,司法部以(80)司發辦字第243號文復函法學雜志編輯部,確定 了法學雜志的級別為中央一級刊物。復函的全文是:“法學雜志編輯部:我們同意《法學雜志》作為中央一級刊物在國內外公開發行,以法學雜志社名義出版,有關 編輯、審稿、印刷、出版、解決核算等,均由法學雜志社負責。希即按照規定向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申請登記”。這是國家相關部門對于法學雜志創刊的肯定,也是 《法學雜志》正式創刊出版發行的標志。
在1980年出版的3 期中,《法學雜志》刊登的文章既有劉復之、張友漁、凌云、李運昌、顧明等老一輩領導人的文章,也有陳守一、趙理海、董成美、張希坡、謝邦宇、曹海波、肖永 清、關懷、巫昌禎、高銘暄、李步云、谷安梁等著名法學家的文章,使《法學雜志》很快就蜚聲于國內外,為雜志今后的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初步發展階段(1981—1990年)
《法學雜志》創刊后, 首先需要明確的問題,就是雜志的辦刊方針、宗旨問題。當時《法學雜志》被定位為法學綜合性刊物。在學術研究方面,提倡理論探討與總結司法實踐經驗并重,專 題論著與法學知識介紹并重,實行“普及為主,兼顧提高”的方針。北京市法學會陳守一會長對《法學雜志》辦刊的要求是:在四項基本原則指導下,貫徹執行黨的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制定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開展學術研究活動,宣傳社會主義法制,普及法律知識,繁榮法律科學,提高法學水平,增強法制觀念,總結交流政 法工作和法律教育工作的經驗,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服務。
圍繞既定的辦刊方針和要求,《法學雜志》從創刊時起,就努力把其辦成法學家法學研究的平臺和法制宣傳的重要陣地。
《法學雜志》開設了專 題、青年論壇、司法實踐、外國法制、軍法縱橫、調查研究、群言堂、律師函授、法律顧問、企業與法、法庭內外、隨筆等多種欄目。據不完全統計,除1980年 創刊時的前3期以外,自1981至1990年10年間,《法學雜志》共刊登文章1700余篇,平均每年170篇左右。其中既有彭真、張友漁、王光美、郭步 岳等老一輩革命家的文章,大量的是陳守一、王鐵崖、肖永清、許崇德、趙理海、沈宗靈、康樹華、巫昌禎、由嶸、高銘暄、馬克昌、倪正茂、趙中孚、孫國華、關 懷等著名法學家的文章,還有趙秉志、陳興良、邱興隆、鄧正來、信春鷹、張新寶、何家弘、尹田、陳衛東、譚兵、胡建淼等一大批中青年法學家?!斗▽W雜志》為 這些青年法學家的成長提供了平臺,得到了廣大法學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歡迎和好評。
此外,《法學雜志》還 刊登了當時一些法學研究和法制建設的重要會議的新聞和圖片,展示和記錄了中國法治建設所走過的輝煌的道路。同時,《法學雜志》還遵循宣傳社會主義法制,普 及法律知識的辦刊要求,開辟了法律顧問和法律咨詢欄目,刊登了大量的法律知識介紹和法律咨詢、問答文章,滿足了特定歷史時期廣大讀者的要求,為宣傳和普及 法律知識,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總之,這一時期是《法 學雜志》得到初步發展的階段,經過10年不懈的努力,《法學雜志》已經成為一個展示我國法學理論研究成果、交流司法實踐經驗的重要平臺和窗口,發行量最高 達到六、七萬份,發行到我國各省市自治區以及世界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在國內外享有較高的聲譽。這一階段的發展表明,《法學雜志》已經基本實現了創刊時的初 衷和要求,得到了法學和法律界的肯定和歡迎。事實證明,《法學雜志》的創辦與運營是完全成功的!
3.穩步發展階段(1991—2002年)
該階段是我國民主法治 建設邁上新臺階的時期。在這一時期,國家頒布了一大批與市場經濟有關的民事和商事法律,學術界也表現出來空前的活躍。與國家法治建設的發展相適應,《法學 雜志》也逐步走上以弘揚依法治國精神、展示法學研究和司法改革成果為重心的辦刊道路,其刊登的文章大多以學術研究為主,并且更加關注國家的立法動態和學界 及司法界最新研究成果和動態的展示,較之前十年在學術品味和研究深度上又有了明顯的提高和進步。據不完全統計,這一時期《法學雜志》刊登了2325篇文 章,平均每年193篇。從作者隊伍看,已經開始走向年輕化和專業化,絕大部分作者都是當時活躍在我國法學研究和司法實踐領域內的佼佼者,他們的研究成果大 部分都代表了我國當時學術的最新成果,其所研究的問題也大多站在當時法學和法律研究的前沿。比如,1993年《海商法》頒布后,《法學雜志》就連續刊登了 數篇關于《海商法》的研究性文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中央提出依法治國方略后,1998年《法學雜志》連續刊登了有關依法治國戰略的研究性文章;在反擊 邪教的斗爭中,《法學雜志》更是旗幟鮮明地舉起了反擊邪教的大旗,刊登了一些有影響的文章,如2000年第一期周振想的文章《取締邪教組織懲治邪教犯 罪》;2001年以后,又針對醞釀民法典的制定刊登了諸如關于產權問題和民法典的制定等問題的研究性論文,等等??傊?,這一時期,《法學雜志》始終站在我 國法治建設和法學研究的前沿,為我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繼續做著默默的奉獻。
這一時期是《法學雜 志》穩定、蓄勢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法學雜志》走向成熟的時期。正如2000年《法學雜志》第一期中,主編周恩惠在《紀念<法學雜志>創刊 20周年》一文中所指出的:“《法學雜志》創刊20年來的主要經驗體會有以下三點:一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堅持正確的辦刊方向,與黨中央的理論步伐保持一 致;二是要注重學術質量,進行超前的法學研究,擴大理論研究視野和加大學術信息量;三是堅持雙百方針和二為方向,做到理論與實際密切結合。”這也是《法學 雜志》始終應當堅持的方向。
這一階段對于《法學雜 志》而言還有一個重大的事件,對雜志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1995年10月10日,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正式確定了法學雜志社的機構、編制、級別 和職數。京編辦【1995】209號“關于北京市法學會成立《法學雜志》社的函稱:經研究,同意北京市法學會成立《法學雜志》社,為北京市法學會所屬,相 當正處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5名,處級領導職數一正二副”。這個函確立了《法學雜志》的機構編制、地位和所屬上級單位,為雜志的健康、規范發展 奠定了基礎,提供了政策保障。
4.走向創新發展階段(2003——現在)
從2003年第四期開 始《法學雜志》由小十六開擴增為大十六開80頁,欄目也有了一定的增加。從2004年第三期開始頁碼由80頁增加到96頁,欄目也有了較大的調整,基本上 是按照部門法來劃分欄目,如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等,同時,繼續保留了司法實踐、青年法苑、外國法制等欄目。從2005年第一期開始雜志 又由原來的96頁增加到144頁,欄目的設置仍以部門法來劃分。從2006年第一期開始,雜志的頁碼由144頁增加為160頁,欄目的設置從第四期開始增 設各科專論,改變了以部門法來劃分欄目的做法,各科專論中凝聚了各部門法的文章,同時,繼續保留并改進了司法實踐等欄目,把原來的司法實踐欄目更改為“司 法實踐與改革”,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精神。此外,明確每一期都要開辟一個專題研究欄目,具體內容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第一期開辟了“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專題研 究”與“熱點問題研究”兩個專題性欄目;第二期開設了“勞動法學專題研究”;第四期“開設了刑事和解制度專題研究”。2007年雜志繼續欄目的改革,基本 上奠定了每一期開辟一個到兩個專題研究欄目的傳統,并且繼續開設好各科專論、司法實踐與改革、青年法苑等欄目。在文章的遴選、約稿等方面也由過去的被動接 受來稿轉變為主動約稿,甚至將欄目策劃的工作進一步落實到人。論文的品味和學術性也隨之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例如,第二期為了配合《物權法》的頒布,專門 組織了《物權法研討會綜述》一文,為宣傳和實施《物權法》服務,在學術界和社會上贏得了好評。2007年11月《法學雜志》被遴選為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 (CSSCI)來源期刊,躋身我國核心法學學術期刊的行列,其地位和影響力進一步得到學術界的公認。2008年雜志繼續改革發展,開始大力關注司法實踐部 門的研究成果,在繼續辦好司法實踐與改革欄目的同時,開始與司法實踐部門加強聯系,與他們及時溝通。據統計,僅2008年一年就刊登司法實踐部門的學術論 文40篇,占雜志全年總用稿量的20%,為歷年之最。2009年繼續創新發展,首先,一改29年來的固定的刊期,由雙月刊改版為月刊,考慮到編輯力量和其 他因素,頁碼也由原來的160頁,減為144頁;其次,增加開辟了“法學人物”、“單位推介”內容和“新法解讀”欄目,“法學人物”欄目主要介紹我國法學 界和法律界著名專家的簡歷和學術成就,“單位推介”主要介紹各法律類院校和司法單位的基本情況和學術成果,“新法解讀”是就新近頒布的或者對經濟社會發展 有著重大影響的法律,從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角度予以詳細的解讀,以增強雜志的可讀性和實用性;再次,在欄目的設置上固定了各科專論、青年法苑、司法實踐與 改革等幾個傳統欄目,明確要求每一期組織兩個能夠反映法學界和法律界關注的熱點問題的研究專題,以增加雜志的學術品味;此外,每期都有一個封底廣告,以增 加雜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知名度。
總之,第四個階段是《法學雜志》創新發展的時期,這個階段,基本上確定了雜志的發展模式及其在法學界和法律界的地位,并且使《法學雜志》從此跨上了一個新的臺階,也為雜志今后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綜觀《法學雜志》三十 年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法學雜志》走過了不同尋常的三十年的發展道路。從初創時期的探索,到穩步發展階段,直至創新發展的階段,可以說既經歷了風風雨 雨的考驗,又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她既是反映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法治建設的重要窗口,又是培養我國法學和法律人才的搖籃。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在法學界和法 律界眾多的知名學者,都在《法學雜志》上刊登過文章,其中很多學者的第一篇公開發表的論文就刊登在《法學雜志》上。所以說,《法學雜志》伴隨了他們的發展 歷程,也造就了一大批優秀的法學、法律工作者,這是雜志的驕傲,也是雜志得以發展的原動力和基礎。
(二)歷屆編委會基本情況
第一屆 (1980年11月,法學雜志編輯部位于北京阜外車公莊6號)
編委 文伯屏 關懷 吳玉瑛 時偉起 李長春 張希坡 張仲麟 庚以泰 陶和謙 周道鸞 趙理海 饒興賢 高銘暄 謝邦宇 董成美 潘漢典
主 編 于浩成 肖永清
副主編 王岷燦
第二屆(1981年7月,法學雜志編輯部位于北京阜外車公莊6號北京市社會科學聯合會院內)
編委 文伯屏 關懷 吳玉瑛 時偉起 李長春 張希坡 張仲麟 庚以泰 陶和謙 周道鸞 趙理海 饒興賢 高銘暄 謝邦宇 董成美 潘漢典 肖永清
主 編 于浩成
副主編 謝邦宇
第三屆(1984年1月,法學雜志編輯部位于北京市宣外槐柏樹街9號北京小學院內)
編委 關懷 許崇德 吳大英 肖永清 沈宗靈 巫昌禎 李浩培 趙理海 周道鸞 張仲麟 張希坡 張沛霖 柴發邦 高銘暄 潘漢典
主 編 于浩成
副主編 謝邦宇
第四屆(1991年2月,法學雜志編輯部位于北京市崇文區西河沿甲215 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南小樓)
編 委 江偉 張尚 張希坡 張泗漢 張紀孫 谷安梁 趙理海 徐秀義 崔洪夫 謝次昌 樊鳳林
主 編 高銘暄
副主編 彭爾琨(兼任) 周恩惠(常務)
第五屆(1997年5月,《法學雜志》位于北京市西城區白云觀北里6號北京市司法局辦公樓)
編輯委員會主任 高銘暄
編委 江偉 孫泊生 孫常立 肖蔚云 吳志攀 張士元 張尚鷟 張希坡 張泗漢 張紀孫 鄭 剛 谷安梁 周賢奇 周道鸞 趙中孚 孟憲偉 趙理海 徐秀義 崔洪夫 謝次昌 樊風林
主 編 周恩惠
社長兼副主編 彭爾琨(兼任)
第六屆(2004年3月,《法學雜志》位于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2號)
編輯委員會主任 高銘暄
編委 王 明 王利明 王曉明 王晨光 劉金國 劉隆亨 李仁玉 杜萬華 張建田 吳志攀 陳興良 周其華 鄭 剛 趙秉志 姜 偉 姜小川 姜明安 莫紀宏 崔建遠 甄 貞 樊崇義
社長兼主編 趙云閣(兼任)
副主編 蘇燕英
第七屆(2009年1月,《法學雜志》位于北京市豐臺區成壽寺四方景園1區6號樓)
編輯委員會主任 高銘暄
編委 馬懷德 尹 田 王利明 王曉明 王晨光 劉金國
劉桂明 吳志攀 張建田 李仁玉 陳興良 陳桂明 陳 甦
卓澤淵 姜小川 姜明安 趙云閣 趙秉志 莫紀宏 郭 鋒
崔建遠 韓大元 甄 貞
顧 問 關 懷 劉隆亨 江 平 趙中孚 樊崇義
社 長 周 信(兼任)
主 編 宋樹濤(從2009年第3期開始)
副主編 苗延波
2010年7月,《法學雜志》已經走過了30年的風雨歷程?;厥住斗▽W雜志》30年,可以用“風雨兼程,弘揚法治,與時俱進,開拓創新”16個字來概括《法學雜志》所經歷的艱辛而輝煌的奮斗歷程。 一、創刊經過
(一)《法學雜志》創刊的歷史背景
改革開放之初,由于 “文化大革命”期間民主被踐踏、法制被破壞,致使我國幾乎沒有公開出版的法學期刊。然而,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隨著實行改革開放的方針,國家百 廢待興的形勢發展又急需一批法學期刊問世,旨在通過法學研究提高我國的法學水平,為立法、司法和執法服務。在此背景下,為適應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需 要,北京市法學會會同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和中央政法干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的法學家,以及首都一些著名的法律工作者,在北京市委和中央政法部 門的支持下,于1980年7月創辦了《法學雜志》,該刊由北京市法學會主編。許多剛從“五七”干校返京的老教授欣然擔任編委會成員和專欄編輯。偉大的無產 階級革命家彭真同志為雜志封面題字。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野戰軍政治部主任、著名書法家舒同同志也為雜志題字。1983年元月,彭真同志重新為《法學雜 志》題寫刊名,將前次題寫的繁體字“法學雜志”改為標準字體,沿用至今。
可見,《法學雜志》是伴隨著國家改革開放的需要應運而生的,是時代的產物,也是應廣大法學和法律工作者的要求,在首都誕生的一個代表著首都乃至全國法學和法律研究水平的法學學術期刊。它是我國法制建設歷程中的一個見證者和參與者。
(二)《法學雜志》的創刊過程
《法學雜志》的創刊是 伴隨著北京市法學會的成立而被提出來的。1980年1月11日北京市法學會成立,1月17日,在學會領導向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劉導生同志匯報工作 時,首次提出創辦會刊的問題。25日學會向市委宣傳部并市委領導提交了創辦《法學雜志》的請示報告。2月12日,在學會第二次常務理事會會議上,進一步研 究決定了《法學雜志》的辦刊方針,提出了編委名單,決定由謝邦宇、王珉燦、肖永清、關懷、高銘暄、吳玉璞、于浩成、張希坡、董成美、周道鸞、趙理海、潘漢 典、張仲麟、文伯屏、李長春、時偉超等17位同志組成第一屆編委會。28日,召開第一次編委會會議,研究辦刊和雜志名稱,確定刊物內容和其他具體事項。3 月8日,研究編委職責和分工、征訂要點和第一期試刊號的內容要點。4月10日,學會召開第二次常務理事會,研究辦刊中的具體問題,決定不試刊,年內出三 期,暫定為雙月刊。15日,召開雜志常務編委會,確定第一期截稿日期以及編輯、紙張、印刷、發行等具體問題。22日,再次向市委提交關于創辦《法學雜志》 的請示報告,并與市社科院、社科聯領導同志研究《法學雜志》的歸屬問題。23日,市委領導同志明確表示,只要自行解決編輯、出版、紙張、印刷、經費、管理 和發行問題,《法學雜志》完全可以公開出版發行。25日,根據市委領導同志的意見,召開編委會,通報情況,落實專欄文章,商議編輯制度等若干問題,并確定 創刊號發稿日期。當日晚,謝邦宇教授請舒同同志題寫了刊名。5月12日,召開編委會,討論發刊詞,由謝邦宇教授受命起草發刊詞。20日,召開編委會,通過 了謝邦宇教授起草的發刊詞,并請彭真同志題寫了刊名。6月1日,《法學雜志》第一期發稿。19日,召開編委會聽取創辦《法學雜志》的經過和第一期出刊情況 的匯報,研究辦刊中的有關問題,以及爭取成立法學雜志社的問題。7月初,《法學雜志》和廣大讀者見面。該期雜志共印刷10萬冊,自辦發行,當月銷售出3萬 多冊。因當時未拿到出版管理部門的正式準印刊號,暫不能公開銷售,只能依靠雜志的內部工作人員自行發行和法學界的老一輩法學家鼎力相助。8月29日,北京 市出版事業管理局下達通知,準印并限內部發行,印數10萬冊,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通過各種渠道在社會上出售。”9月24日,學會致函中央政法委員會,說 明因出版部門遲遲不下發準予發行的文件,造成雜志積壓5萬冊的困境,請求政法委和彭真同志給予支持,建議轉請司法部出面解決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劉復之同 志批示同意支持《法學雜志》刊物出版發行,指出法律刊物是少而不是多了。10月中旬,北京市委宣傳部下達批準《法學雜志》出版發行的通知,同意《法學雜 志》作為北京市的期刊,在全國政法戰線內部發行,暫自理紙張。11月10日,北京市出版事業管理局發出關于報刊登記的通知。從這一次辦理登記后,《法學雜 志》交由郵局公開發行。但是,《法學雜志》的編輯出版,特別是發行工作仍然面臨重重壓力,舉步維艱。直到1981年,學會新調入幾名研究人員全部投入辦刊 工作,同時,又專門配備了一名專門負責發行工作的同志,這樣,《法學雜志》才逐步開始從困境中走出來,向著健康發展的道路邁進。
雜志名稱的確定也是頗 費周折的。起初在名稱上提出過不少方案,多數同志主張叫《北京法學》,但經反復推敲又覺得未免地方色彩太濃,考慮到北京市法學會是繼五十年代成立的中國政 治法律學會之后在全國出現的第二個法學會,北京是首都,又是法學智力資源最集中的地方,所要辦的刊物更是粉碎“四人幫”以后在全國出現的首家法學期刊,如 果叫《北京法學》就不能完整地、充分地體現雜志立足北京、面向全國的辦刊方針。最后,經過大家反復的醞釀,便定名為《法學雜志》。定為該名的主旨是希望雜 志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要兼容理論法學與應用法學,形式多樣且生動活潑,尤其要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以爭取廣大的讀者群,增強雜志的生命 力。
1980年自7月以后 一共出版了3期,1981年才開始一年6期的正常運行。在此艱難的時期,彭真、彭沖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一批富有責任感的政界和法學界的老前輩楊秀 峰、王斐然、郭步岳、賈潛、魏文伯、陳守一、曹海波、謝邦宇等老同志,北京市委的相關領導劉導生同志、李林同志等,為《法學雜志》的創刊作出了重要的批示 和指示,付出了艱辛的努力和奉獻。應該說,沒有他們的支持、努力與幫助,《法學雜志》的創刊恐怕還要有更長的路要走。
二、《法學雜志》的發展歷程
(一)《法學雜志》發展歷程
綜觀《法學雜志》的發展歷程,可以分為四個發展階段:
1.創刊階段(1980年)
這一階段的主要情況已 在第一節的創刊過程中有詳細的記述,在此不再贅述。在此階段中,一些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和當時知名的法學法律工作者為雜志的創刊和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 貢獻。國家司法行政機關也為雜志的創刊給予了極大的幫助與支持。1980年11月11日,司法部以(80)司發辦字第243號文復函法學雜志編輯部,確定 了法學雜志的級別為中央一級刊物。復函的全文是:“法學雜志編輯部:我們同意《法學雜志》作為中央一級刊物在國內外公開發行,以法學雜志社名義出版,有關 編輯、審稿、印刷、出版、解決核算等,均由法學雜志社負責。希即按照規定向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申請登記”。這是國家相關部門對于法學雜志創刊的肯定,也是 《法學雜志》正式創刊出版發行的標志。
在1980年出版的3 期中,《法學雜志》刊登的文章既有劉復之、張友漁、凌云、李運昌、顧明等老一輩領導人的文章,也有陳守一、趙理海、董成美、張希坡、謝邦宇、曹海波、肖永 清、關懷、巫昌禎、高銘暄、李步云、谷安梁等著名法學家的文章,使《法學雜志》很快就蜚聲于國內外,為雜志今后的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初步發展階段(1981—1990年)
《法學雜志》創刊后, 首先需要明確的問題,就是雜志的辦刊方針、宗旨問題。當時《法學雜志》被定位為法學綜合性刊物。在學術研究方面,提倡理論探討與總結司法實踐經驗并重,專 題論著與法學知識介紹并重,實行“普及為主,兼顧提高”的方針。北京市法學會陳守一會長對《法學雜志》辦刊的要求是:在四項基本原則指導下,貫徹執行黨的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制定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開展學術研究活動,宣傳社會主義法制,普及法律知識,繁榮法律科學,提高法學水平,增強法制觀念,總結交流政 法工作和法律教育工作的經驗,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服務。
圍繞既定的辦刊方針和要求,《法學雜志》從創刊時起,就努力把其辦成法學家法學研究的平臺和法制宣傳的重要陣地。
《法學雜志》開設了專 題、青年論壇、司法實踐、外國法制、軍法縱橫、調查研究、群言堂、律師函授、法律顧問、企業與法、法庭內外、隨筆等多種欄目。據不完全統計,除1980年 創刊時的前3期以外,自1981至1990年10年間,《法學雜志》共刊登文章1700余篇,平均每年170篇左右。其中既有彭真、張友漁、王光美、郭步 岳等老一輩革命家的文章,大量的是陳守一、王鐵崖、肖永清、許崇德、趙理海、沈宗靈、康樹華、巫昌禎、由嶸、高銘暄、馬克昌、倪正茂、趙中孚、孫國華、關 懷等著名法學家的文章,還有趙秉志、陳興良、邱興隆、鄧正來、信春鷹、張新寶、何家弘、尹田、陳衛東、譚兵、胡建淼等一大批中青年法學家?!斗▽W雜志》為 這些青年法學家的成長提供了平臺,得到了廣大法學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歡迎和好評。
此外,《法學雜志》還 刊登了當時一些法學研究和法制建設的重要會議的新聞和圖片,展示和記錄了中國法治建設所走過的輝煌的道路。同時,《法學雜志》還遵循宣傳社會主義法制,普 及法律知識的辦刊要求,開辟了法律顧問和法律咨詢欄目,刊登了大量的法律知識介紹和法律咨詢、問答文章,滿足了特定歷史時期廣大讀者的要求,為宣傳和普及 法律知識,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總之,這一時期是《法 學雜志》得到初步發展的階段,經過10年不懈的努力,《法學雜志》已經成為一個展示我國法學理論研究成果、交流司法實踐經驗的重要平臺和窗口,發行量最高 達到六、七萬份,發行到我國各省市自治區以及世界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在國內外享有較高的聲譽。這一階段的發展表明,《法學雜志》已經基本實現了創刊時的初 衷和要求,得到了法學和法律界的肯定和歡迎。事實證明,《法學雜志》的創辦與運營是完全成功的!
3.穩步發展階段(1991—2002年)
該階段是我國民主法治 建設邁上新臺階的時期。在這一時期,國家頒布了一大批與市場經濟有關的民事和商事法律,學術界也表現出來空前的活躍。與國家法治建設的發展相適應,《法學 雜志》也逐步走上以弘揚依法治國精神、展示法學研究和司法改革成果為重心的辦刊道路,其刊登的文章大多以學術研究為主,并且更加關注國家的立法動態和學界 及司法界最新研究成果和動態的展示,較之前十年在學術品味和研究深度上又有了明顯的提高和進步。據不完全統計,這一時期《法學雜志》刊登了2325篇文 章,平均每年193篇。從作者隊伍看,已經開始走向年輕化和專業化,絕大部分作者都是當時活躍在我國法學研究和司法實踐領域內的佼佼者,他們的研究成果大 部分都代表了我國當時學術的最新成果,其所研究的問題也大多站在當時法學和法律研究的前沿。比如,1993年《海商法》頒布后,《法學雜志》就連續刊登了 數篇關于《海商法》的研究性文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中央提出依法治國方略后,1998年《法學雜志》連續刊登了有關依法治國戰略的研究性文章;在反擊 邪教的斗爭中,《法學雜志》更是旗幟鮮明地舉起了反擊邪教的大旗,刊登了一些有影響的文章,如2000年第一期周振想的文章《取締邪教組織懲治邪教犯 罪》;2001年以后,又針對醞釀民法典的制定刊登了諸如關于產權問題和民法典的制定等問題的研究性論文,等等??傊?,這一時期,《法學雜志》始終站在我 國法治建設和法學研究的前沿,為我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繼續做著默默的奉獻。
這一時期是《法學雜 志》穩定、蓄勢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法學雜志》走向成熟的時期。正如2000年《法學雜志》第一期中,主編周恩惠在《紀念<法學雜志>創刊 20周年》一文中所指出的:“《法學雜志》創刊20年來的主要經驗體會有以下三點:一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堅持正確的辦刊方向,與黨中央的理論步伐保持一 致;二是要注重學術質量,進行超前的法學研究,擴大理論研究視野和加大學術信息量;三是堅持雙百方針和二為方向,做到理論與實際密切結合。”這也是《法學 雜志》始終應當堅持的方向。
這一階段對于《法學雜 志》而言還有一個重大的事件,對雜志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1995年10月10日,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正式確定了法學雜志社的機構、編制、級別 和職數。京編辦【1995】209號“關于北京市法學會成立《法學雜志》社的函稱:經研究,同意北京市法學會成立《法學雜志》社,為北京市法學會所屬,相 當正處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5名,處級領導職數一正二副”。這個函確立了《法學雜志》的機構編制、地位和所屬上級單位,為雜志的健康、規范發展 奠定了基礎,提供了政策保障。
4.走向創新發展階段(2003——現在)
從2003年第四期開 始《法學雜志》由小十六開擴增為大十六開80頁,欄目也有了一定的增加。從2004年第三期開始頁碼由80頁增加到96頁,欄目也有了較大的調整,基本上 是按照部門法來劃分欄目,如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等,同時,繼續保留了司法實踐、青年法苑、外國法制等欄目。從2005年第一期開始雜志 又由原來的96頁增加到144頁,欄目的設置仍以部門法來劃分。從2006年第一期開始,雜志的頁碼由144頁增加為160頁,欄目的設置從第四期開始增 設各科專論,改變了以部門法來劃分欄目的做法,各科專論中凝聚了各部門法的文章,同時,繼續保留并改進了司法實踐等欄目,把原來的司法實踐欄目更改為“司 法實踐與改革”,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精神。此外,明確每一期都要開辟一個專題研究欄目,具體內容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第一期開辟了“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專題研 究”與“熱點問題研究”兩個專題性欄目;第二期開設了“勞動法學專題研究”;第四期“開設了刑事和解制度專題研究”。2007年雜志繼續欄目的改革,基本 上奠定了每一期開辟一個到兩個專題研究欄目的傳統,并且繼續開設好各科專論、司法實踐與改革、青年法苑等欄目。在文章的遴選、約稿等方面也由過去的被動接 受來稿轉變為主動約稿,甚至將欄目策劃的工作進一步落實到人。論文的品味和學術性也隨之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例如,第二期為了配合《物權法》的頒布,專門 組織了《物權法研討會綜述》一文,為宣傳和實施《物權法》服務,在學術界和社會上贏得了好評。2007年11月《法學雜志》被遴選為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 (CSSCI)來源期刊,躋身我國核心法學學術期刊的行列,其地位和影響力進一步得到學術界的公認。2008年雜志繼續改革發展,開始大力關注司法實踐部 門的研究成果,在繼續辦好司法實踐與改革欄目的同時,開始與司法實踐部門加強聯系,與他們及時溝通。據統計,僅2008年一年就刊登司法實踐部門的學術論 文40篇,占雜志全年總用稿量的20%,為歷年之最。2009年繼續創新發展,首先,一改29年來的固定的刊期,由雙月刊改版為月刊,考慮到編輯力量和其 他因素,頁碼也由原來的160頁,減為144頁;其次,增加開辟了“法學人物”、“單位推介”內容和“新法解讀”欄目,“法學人物”欄目主要介紹我國法學 界和法律界著名專家的簡歷和學術成就,“單位推介”主要介紹各法律類院校和司法單位的基本情況和學術成果,“新法解讀”是就新近頒布的或者對經濟社會發展 有著重大影響的法律,從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角度予以詳細的解讀,以增強雜志的可讀性和實用性;再次,在欄目的設置上固定了各科專論、青年法苑、司法實踐與 改革等幾個傳統欄目,明確要求每一期組織兩個能夠反映法學界和法律界關注的熱點問題的研究專題,以增加雜志的學術品味;此外,每期都有一個封底廣告,以增 加雜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知名度。
總之,第四個階段是《法學雜志》創新發展的時期,這個階段,基本上確定了雜志的發展模式及其在法學界和法律界的地位,并且使《法學雜志》從此跨上了一個新的臺階,也為雜志今后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綜觀《法學雜志》三十 年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法學雜志》走過了不同尋常的三十年的發展道路。從初創時期的探索,到穩步發展階段,直至創新發展的階段,可以說既經歷了風風雨 雨的考驗,又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她既是反映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法治建設的重要窗口,又是培養我國法學和法律人才的搖籃。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在法學界和法 律界眾多的知名學者,都在《法學雜志》上刊登過文章,其中很多學者的第一篇公開發表的論文就刊登在《法學雜志》上。所以說,《法學雜志》伴隨了他們的發展 歷程,也造就了一大批優秀的法學、法律工作者,這是雜志的驕傲,也是雜志得以發展的原動力和基礎。
(二)歷屆編委會基本情況
第一屆 (1980年11月,法學雜志編輯部位于北京阜外車公莊6號)
編委 文伯屏 關懷 吳玉瑛 時偉起 李長春 張希坡 張仲麟 庚以泰 陶和謙 周道鸞 趙理海 饒興賢 高銘暄 謝邦宇 董成美 潘漢典
主 編 于浩成 肖永清
副主編 王岷燦
第二屆(1981年7月,法學雜志編輯部位于北京阜外車公莊6號北京市社會科學聯合會院內)
編委 文伯屏 關懷 吳玉瑛 時偉起 李長春 張希坡 張仲麟 庚以泰 陶和謙 周道鸞 趙理海 饒興賢 高銘暄 謝邦宇 董成美 潘漢典 肖永清
主 編 于浩成
副主編 謝邦宇
第三屆(1984年1月,法學雜志編輯部位于北京市宣外槐柏樹街9號北京小學院內)
編委 關懷 許崇德 吳大英 肖永清 沈宗靈 巫昌禎 李浩培 趙理海 周道鸞 張仲麟 張希坡 張沛霖 柴發邦 高銘暄 潘漢典
主 編 于浩成
副主編 謝邦宇
第四屆(1991年2月,法學雜志編輯部位于北京市崇文區西河沿甲215 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南小樓)
編 委 江偉 張尚 張希坡 張泗漢 張紀孫 谷安梁 趙理海 徐秀義 崔洪夫 謝次昌 樊鳳林
主 編 高銘暄
副主編 彭爾琨(兼任) 周恩惠(常務)
第五屆(1997年5月,《法學雜志》位于北京市西城區白云觀北里6號北京市司法局辦公樓)
編輯委員會主任 高銘暄
編委 江偉 孫泊生 孫常立 肖蔚云 吳志攀 張士元 張尚鷟 張希坡 張泗漢 張紀孫 鄭 剛 谷安梁 周賢奇 周道鸞 趙中孚 孟憲偉 趙理海 徐秀義 崔洪夫 謝次昌 樊風林
主 編 周恩惠
社長兼副主編 彭爾琨(兼任)
第六屆(2004年3月,《法學雜志》位于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2號)
編輯委員會主任 高銘暄
編委 王 明 王利明 王曉明 王晨光 劉金國 劉隆亨 李仁玉 杜萬華 張建田 吳志攀 陳興良 周其華 鄭 剛 趙秉志 姜 偉 姜小川 姜明安 莫紀宏 崔建遠 甄 貞 樊崇義
社長兼主編 趙云閣(兼任)
副主編 蘇燕英
第七屆(2009年1月,《法學雜志》位于北京市豐臺區成壽寺四方景園1區6號樓)
編輯委員會主任 高銘暄
編委 馬懷德 尹 田 王利明 王曉明 王晨光 劉金國
劉桂明 吳志攀 張建田 李仁玉 陳興良 陳桂明 陳 甦
卓澤淵 姜小川 姜明安 趙云閣 趙秉志 莫紀宏 郭 鋒
崔建遠 韓大元 甄 貞
顧 問 關 懷 劉隆亨 江 平 趙中孚 樊崇義
社 長 周 信(兼任)
主 編 宋樹濤(從2009年第3期開始)
副主編 苗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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